1、参展单位详细了解本次展览章程,并极积配合本次主委会工作事宜。
2、收到邀请函后请回函或电话通知组委会,签订协议书。
3、协议签订后将参展费(或定金50%)电汇或交至组委会,参展费用发票在现场报到时统一领取,余款须于开展前交清,否则,展位将不予保留,已缴费用将纳入本展联合宣传支用。
4、退展:参展商需提出带有其签字盖章的书面通知,否则不得终止取消本合同,但所有缴纳费用概不退还,将纳入本展联合宣传支用。
5、展场内的公共区域由大会负责统一规划、总体设计、布置,欲在展位外或室外做宣传广告的单位请提前与会展中心联系。
6、展场内公共通道的地毯由大会铺设,参展商可自行在其展台铺设地毯等覆盖物。
7、展位特装修参展企业应提前通知组委会,并要保持参展中心柱子、地面、顶棚、墙面等完好无损。
8、参展商在布置展位时,展位高度不得超过限定高度5米。请不要在指定以外的区域张帖宣传海报及横幅,以保证展馆展示统一美观。
9、展品安全:组委会将安排专业保安、防火人员负责展场安全,但对整个开展期间展品的丢失或损坏不负法律责任,参展商应负责自己展台的展品安全,组委会有义务予以协助。
10、协议书签订后,组委会即予寄发《参展方案》。《参展方案》对参展事项及场馆技术数据作了详细说明,供参展商布展参考。产品销售:参展商在展览期间自行负责产品的销售工作,并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与纳税办法进行负责纳税。
11、注意事项:
各展位布置按照组委会划定的界线,不得超越。
参展商在布置展位时,展位高度不得超过限定高度5米。
边墙展位沿侧墙布置背景;中厅展位按要求相背布置背景。(见参展位置图)
不可在地面钻孔打洞,不可在地面使用膨胀螺栓;不可使用喷漆;
不可在场内使用电焊电割;场内禁止吸烟。
电源使用由展馆工作人员统一接到展位,不得私自接电。
12、会务安排:
本次展会由组委会免费安排工作午餐,由组委会根据展位数发放餐券,凭餐券领取工作餐;展馆内安放4台饮水机,可供展商饮用。 |